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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ZDDBG234461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7〕1157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1-04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质监站:

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64号)以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陕交函〔2017)1025号)文件要求,省厅成立了五个综合督查组,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市能够认真汲取“8.10”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二、存在问题

第一组   督查地点:西安市、商洛市

存在问题:

1、210国道沣峪口段,至8月底,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完成总量的75%,应进一步加快剩余安保工程的建设;

2.312国道商州至丹凤一级公路存在行人和非机动车乱穿马路现象,部分大型平交口的标志、警示灯或红绿灯等安全设施不完善。

3.商洛汽车客运站驾驶员“五不二确保”承诺落实不到位。   

4.107省道西安境蓝田段改扩建工程桥梁及路基施工段安全警示标志应进一步完善,将军岭隧道进出洞人员的管理未采用登记和芯片双控管理措施、隧道掌子面安全步距不足、初期支护和二衬实施不及时。

5.242国道洛南至商州公路改建工程黄沙岭隧道施工监控未覆盖到掌子面、进出洞人员记录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二组     督查地点:安康市、汉中市

存在问题:

1、一线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厌战情绪严重,特别是部分公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 

2、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漏洞较多、问题突出。

3、大量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根治。

4、公路建设施工现场“三违”现象仍然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到位,特殊路段的安全管制措施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引起建设各方高度重视。

第三组    督查地点: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宝鸡市

存在问题:

1、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宝鸡市渭滨区交通运输局“平安交通”活动检查整改个别通知单无回复,未履行痕迹化管理。

2、扶风-杨凌-眉县公路(杨凌段)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箱梁存放不规范;绛帐至汤峪改扩建工程安全标志不完善;礼泉县通村公路个别路段路宽桥窄,无安全指示标志,车辆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3、宝鸡市兴业集团高速中心站进出口设计不合理;宝鸡永联特种货物运输公司电子运单系统与卫星定位系统使用效率低、效果不佳。

4、各基层单位普遍缺少相应的安全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导致安全监管措施不能及时落实。

第四组  督查地点:铜川市、韩城市、渭南市

存在问题:

1、铜川创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落实会议制度不到位,会议、人员培训记录不全,内容简单,覆盖面不够;驾驶员培训补课没有记录;车辆档案目录与内容不符;从业人员违规整改教育记录不全。

2、黄环旅游公路项目交通疏导、日常安全巡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过村交叉路口安全警示、限速标志设置数量不足;所有边坡未及时做防排水工程,导致部分边坡坡角垮塌;个别蒸发池周围无防护、无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危险源告知牌无相关责任人信息。

3、延西高速演池出口货车通行量大,连接线道路技术等级低,人口密集,存在安全隐患。

4、铜川市交通局大中修工程路面重铺工程,标线、标志和防护栏施做不及时;大中修工程管理处对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类文件未安排部署。

5、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痕迹化资料较少,尚未形成闭环管理。

6、国道327韩城龙门至象山改建工程,专职安全员数量配备不足,个别桥梁施工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蟠河大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国道327韩城龙门至象山改建工程,汽车吊吊勾无防脱勾装置,且支腿未完全伸出就进行吊装作业。

7、S304线省级挂牌督办安全隐患路段,公路技术标准达不到要求。

8、速达运输有限公司落实会议制度不到位,会议、人员培训记录不全,且内容简单,覆盖面不够;驾驶员培训补课没有记录;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个别驾驶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对车辆“三检”工作落实不到位。

9、国道310华阴至渭南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疏导、日常安全巡逻工作不够;过村镇交叉路口安全警示、限速标志设置数量不足;部分涵洞基坑开挖后积水较多,围挡不严密,未设安全警示标志。B合同段个别专职安全员由技术人员兼职,应急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

10、渭南市公路局个别安全隐患整改回复不及时,资料不闭合。

第五组    督查地点:延安市、榆林市

存在问题:

1、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对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工作跟进不及时,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存在查出的部分隐患整改不及时;靖边县交通局缺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相关安全部署文件,平安交通专项整治仅有安排部署文件,缺少过程资料。

2、延延高速延安往延川方向冯庄立交施工封闭路段个别警示灯不亮,桥梁下部施工完成后未及时恢复防撞护栏;吴靖高速部分路面坑槽较多,晋陕界陕西段黄河特大桥货车通行缓慢,车辆滞留现象时常发生;

3、210国道嘉陵桥至姚店段个别标志标牌尚未完善;榆林绕城环线平交道口较多,警示标志不完善,防撞护栏螺栓缺失现象普遍。

4、绥延高速土建6-2项目部梁厂特种设备风险告知牌无具体内容,龙门吊行走电机无防护罩;老林山隧道掌子面距衬砌安全步距不足,逃生通道内有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部分基坑防护不到位;个别临时工棚设置在易垮塌坡脚;便道多处水毁,部分交叉道口无警示标志。延延高速冯庄立交桥梁施工临边防护及防掉落设施不完善。

5、延安汽车东站未进行封闭式管理;旅客安检不严,存在随身小包漏检现象;跨省、市客运班线未进行实名制查验;行包托运实名制落实不严格;榆林汽车北站跨省、市客运站实名制查验有待进一步加强;靖边县汽车站停车场消防设施不完善,停车场旅客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本次综合督查涉及的问题,主动对号认领,逐一登记造册,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各督查组以及行业监管部门要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导,确保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各单位要结合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查漏补缺,细化方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坚决摈弃麻痹侥幸思想,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

请各地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将整改情况于10月12日前报厅安委办。

联系人: 张锁         联系电话:88869077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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